2)第五百四十八章 周阳的徒弟_诸天龙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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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续五天五夜不休息。

  当然这对于周阳等人来说根本不叫事情,连续一年不闭眼也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还处于后天级生命的朱元亮来说,确实是一个不小的极限。

  第二个技巧作用就是提高了朱元亮学习各种知识的效率,简单说,也就是经过了长久时间的自习,朱元亮掌握了诸多高效的学习方法,大部分知识拿给他学习,他都能在短时间将其掌握。

  背书——学习阶段过后,就是边学习边实战阶段了。

  这个阶段,一方面学习的任务没有下降太多,一方面时不时有些任务、随机事件来他处理。

  如团灭一只马匪团、如自创一种崭新的法术、如帮忙某个官府处理一个案件。

  朱元亮从最开始的懵懵懂懂、害羞,一步步磨练至今,遇到的困难、险阻、生命危机多不胜数,整个人也有了许多新的气质,站在七年前的那个小黑帮的熟人面前,都没有人敢相认了。

  坚韧,这是本就有的,干练,不仅学习效率高,做事情效率也高了很多,自信,这是一件件任务、一件件随机事件被他解决后自然而然带来。

  儒雅…好学…英俊……

  值得一提的是,那怕他的低级抗疲软技巧或者说专长,如今已经升级了,成为了中级,他那重重的黑眼圈仍然没有消除。

  若是没有这个,他的容貌可不是英俊这个词可以形容的,差了亿点点意思,不用上几个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形容词都不够。

  如一表人才、气宇不凡、仪表堂堂、剑眉星目。

  ……

  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苍茫的草原上,一支小小的运粮队正在艰苦地赶着路,实在是草地上行军有些不方便啊。

  转过一片草甸,为首的一个壮汉把手一举,对身后之人淡淡说道:

  “今天就在这里休息。”

  只是简单的一句话,车队很快就有条不紊地动了起来,没有人违背长官的命令,因为这是士兵。

  军人以服从为天职,士兵以遵守纪律为本分。

  两个穿着皮甲的士兵直接就离开车队,往周边走去,很明显是去查探附近的情况。

  剩下的人则将十几辆牛车围成一个圈停在路边的不远处。

  为首的车子上则插着一面迎风飘扬的旗子,斗大的一个唐字迎风招展。

  此刻天下已经开始大乱,反叛者早已不是第一批出现,唐军也开始行动了。

  这帮人的打扮很简单,其中平民几乎都是蓝色袍服直达膝盖,麻布做的裤子(古代版的),脚踏牛耳麻鞋,头上高高地挽了发髻,用木棍暂定。

  剩下的当兵的那三十几人则是身穿皮甲。

  有的腰胯一柄横刀,有的手持一根铁枪,枪尖闪着寒光,看起来威风十足的样子。

  顾盼之间双眼中流露的森然杀机,表明了这些人显然不是什么样子货,而是真杀过人,上过战场的士兵。

  为首的那人满脸胡须,配上那黝黑的肤色与粗糙的皮肤,显得有些老态,倒是那坚定的目光有些不凡。

  让人惊讶得是,这支车队里居然还有妇人,而且不止一个。

  等牛车停好后,有人割来青草给牛喂食,有人则升起篝火开始弄饭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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