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1章 我要学习_美利坚19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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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妹妹,桃乐丝·法拉利未来的学业安排。

  除了妹妹要上学,比尔自己也有点小想法。

  他的前世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小镇做题家,父母基本放养,凭借自己天生的做题能力,考上了某西部985,接触了互联网的花花世界,呕心沥血的玩了三年,然后四个月极限考研。

  四个月的时间,要复习高数、线性代数、概率论、英语、政治、四本专业课,这个难度不可谓不高,但前世的他做题技能拉满,愣是在四个月的时间里将各方面都复习了一遍,即使考的是数学一英语一的学硕,也拿到了三百六十加的不错成绩。

  这之后,他进入某个学院新聘请的年轻研究员(正高级职称,和教授同级)的课题组。

  他的导师年纪不大,野心自然是有的,一个人就瞄准了四个方向,并每年稳定产出数个成果。在读研的这三年里,他也成功从导师那里学到了夏国人所能拥有的所有优良品质。

  比如胆识。

  “老板,数据是我从文献上润色来的,与实际差距可能有点大,答辩专家可能会刁难。”

  “怕个毛线,他们又不懂。”

  比如诚实。

  说过的话不一定要做到,但做过的事一定要说到。做了零分的事,要说成五分,做了五分的事,要说成十分。

  再比如亲近长辈。

  “老板,这个实验我做了,但和某大佬的结果有出入,是不是再做一遍……”

  “不用,你师爷也做过这个,找时间咱和他吃顿饭,让他润色一遍实验数据。”

  ……

  比尔对学习还是有感情的,还想继续学习,给自己拿个本科的学历。

  毕竟高学历是底层民众阶级跃升的敲门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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