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9节_爱我的人都是神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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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在以前做朋友的时候,他的心中从来没有冒出来过这样的想法。

  对方的优秀让他心生仰慕,要说一点别的想法都没有是不可能的,但是当这件事情成为现实的时候,乔麦还是觉得很不可思议。

  自己居然真的跟丁秋荣在一起了。

  “在看什么?”见乔麦一直盯着自己,丁秋荣不自觉的摸了摸自己的额角,“是不是很丑?”

  乔麦连忙开口:“没有,已经看不见疤痕了。”

  其实丁秋荣额角的伤口早就好了,上面的伤疤也在这些时日以来,消失于对方的精心保养之下,几乎看不见了,再加上丁秋荣额头的碎发,乔麦即使是凑近也看不见伤疤。

  乔麦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在意自己容貌的男生,不过每个人都会有自己一两个特点,他并不在意。

  两人一起回了家,丁秋荣洗了洗手,进了厨房:“今晚上想吃什么?”“莴笋炒肉片吧,我记得冰箱里还有两颗莴笋。”乔麦边说边将莴笋找了出来,进了厨房冲洗着。

  “咚咚咚”的声音有节奏的响起,密集而急促,莴笋被切成片,薄薄的几近透明,整齐的摆在案板上,丁秋荣漂亮的刀功让乔麦看入了迷。

  在两个人交往之前,乔麦从来都不知道对方的刀功居然这么好,不仅仅只是刀功好,还做得一手好菜,几乎叫得上名的,丁秋荣都会做,而且做得色香味俱佳,堪比五星大厨。

  瘦肉被丁秋荣片斜切成肉片,然后又用料酒稍微腌制了片刻,最后勾了个芡,倒进锅里翻炒了几下,一股扑鼻的香味已经飘进了乔麦的鼻腔里。

  “好香。”乔麦有点馋,在旁边眼巴巴看着的样子让丁秋荣忍不住发笑。

  丁秋荣扭头笑着:“你把餐具摆一下吧。”

  乔麦顺势出去了,将碗筷在餐桌上仔细的摆好,闻着弥漫在空中的饭菜香味,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厨房。

  丁秋荣低着头,身上穿着棕色的围裙,认认真真的翻炒着锅里的菜,对待食材的态度虔诚的让乔麦觉得对方信仰食神。

  或者是蔬菜神。

  晚餐是三菜一汤,两荤一素,外加一个番茄豆腐汤,被乔麦吃的干干净净,一点不剩。

  每一次的饭菜,丁秋荣都拿捏的刚刚好,既能够让乔麦吃饱,又不会有丝毫的浪费,让乔麦觉得十分的神奇。

  洗过碗后,乔麦擦干净手,坐到了沙发上,丁秋荣适时的递过来一杯热水。

  “秋荣,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

  乔麦捧着水杯,暖暖有些冰凉的手,实在是觉得很好奇。他也只不过会做几个家常菜罢了,还是这几个月学会的,刀功惨不忍睹,切出来的东西勉强能看,东西也仅仅只是能果腹罢了,有时候馋肉了,就会找家馆子吃顿肉,需要技术的饭菜从来不会自己做。

  “大概是七八岁的时候吧。”丁秋荣想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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