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_大汉帝国风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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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毋苟先生发表于:星期四八月26,20047:16pm文章主题: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

  汉简中所见物价考释

  从本世纪初以来,历史考古工作者在甘肃、内蒙两省区,陆续发现和发掘出土了汉代本简共三万余枚,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是于1930年和1972至1974年,在今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的黑城附近和今甘肃省金塔县的金关附近,即汉代的张掖郡居延县地发掘出来,只有少数是在今甘肃省的敦煌、武威等地发现的。此外,解放以后,还在山东临沂银雀山、湖南长沙马王堆、湖北江陵凤凰山等地,也曾出土过为数不很多的一些汉简。这些汉简,特别是居延汉简,是一批十分珍贵的古代文物,也是研究汉代社会、历史和汉族与西北少数民族关系的非常重要的史料。这些简册大都是当时戍守边疆的将士们的日常来往信札,金钱米谷的流水帐目,屯戍机关发放粮饷、兵器、用具的登记簿籍,是十分真实可靠的第一手材料。其中关于各种物品的价格,有着极为丰富的记录,为我们研究河西地区以及内地的经济生活和物价提供了十分宝贵的资料。本文拟就汉简中的部分物价(1974—1976年在居延地区新出土的二万余枚汉简,尚在整理中,本文的论述,只涉及到这批汉简中已经公开发表的部分),结合文献资料,作一些初步的考释。

  一金钱比价

  汉简中所载物价,都用钱币计算,更未涉及到金钱的比价。但汉代文献中有许多物价是用黄金来计算的,因此我们在讨论汉简中所见物价之前,有必要对汉代金钱比价作一些说明,以便后面讨论到各种物价时进行折算。

  秦代统一货币,实行黄金和铜钱并行的二等币制。汉承秦制,因循未改,在两汉四百余年中,除短暂时间发生过币制混乱的情形外,没有超出过黄金和铜钱二等币制的范围。

  汉代作为货币的黄金,以斤为计算单位,一斤金又称为一金。《汉书》卷二四《食货志》下说:“汉兴,以为秦钱重难用,更令民铸荚钱,黄金一斤。”颜师古注:“以斤名金。”又《史记》卷三十《平准书》《正义》引臣瓒也说:“汉以一斤金为一金。”两汉朝廷常常以大量黄金赏赐贵族大臣,无一例外都是以斤为计算单位的。

  汉初铜钱形制屡变,但从汉武帝时行五铢钱以后,即成定制,所以五铢钱外的钱币,都未通行多久。汉钱以钱为计算单位,千钱称为一贯或一缗。汉简是汉武帝以后的文物,物价大都是用五铢钱计算的,这给我们今天考释汉简中的物价以很大的方便。

  汉代金、钱二等币之比价,有很严格的规定:一斤黄金等于一万铜钱。所有汉代文献都反映了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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