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七章 我叫...(大章!给你们道歉)_这斗罗啥画风啊这个斗罗画风不太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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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七章我叫(大章!给你们道歉)

  (因为中午去搞了一下封面的事,没有准时,给诸位说一声对不起了,这是一章大章,就算我给大家道个歉。)

  你好,我叫嘿,我忘了自己叫什么了,就叫我无名氏吧。

  话说这本小说的自我介绍都这个画风吗?明明我第一次出场诶?

  我的家乡是一个法诺斯行省省城雅辛城城外的小村庄。

  我的人生应该从哪里说起呢?我想想啊。

  你们知道鸿鹄尾鱼吗?它的肉质极其鲜美,是我们西南地区的一种著名的美食材料。

  跟一种白尾鸡一起,被戏称为西南两大奇物。

  但是想抓这种鱼类的话是极其困难的,鸿鹄尾鱼有一种集群性极强的特点,如果你抓住了其中一只的话,那么接下来你所迎接的,就是所有鸿鹄尾鱼冲出水面的前赴后继,如同飞蛾扑火一样。

  没错,鸿鹄尾鱼有着翅膀,它们会飞,可笑的是,它们离开水就会死亡,所以他们的飞行从不是为了自己逃跑,而是为了营救同伴。

  所以想吃上一条新鲜的鸿鹄尾鱼是极其困难的事情,因为往往你能得到的都是一地的尸体,以及满身的狼狈。

  那个年头,在我们这些小孩子中最值得津津乐道的事情,就是谁能捉住一只活的鸿鹄尾鱼,他甚至能一跃成为孩子群里的偶像。

  而我,就是那个王者,我六岁那年抓到了一只活的鸿鹄尾鱼,不对,应该说是捡到了那么一只鸿鹄尾鱼,额,你知道秋季容易涨水,然后那只鸿鹄尾鱼中追求自由的旅行者就这样搁浅在了一个水坑里,我一个水盆子就把它带回了家。

  怎么滴?运气王难道就不是王者了吗?

  那应该是我十岁以前最高兴的一天,所有孩子对我崇拜的眼神,满村人对我的夸耀,以及爸爸许诺我的,那一张斗魂场的门票。

  听村里老人说,就算是在雅辛城你也无法看到这个世界,但是你要是能去斗魂场看一场魂师之间的决斗,你就算是看见世界了。

  本来妈妈是不太愿意买这张门票的,足足两个金币啊,那可是我们家半年辛苦所能积攒的积蓄了,但是爸爸意志很强烈,只是说了一句“就让他看一次吧”,随机一阵叹息,为什么他要叹息呢?

  捏着手上的门票,我独自一人走进了斗魂场的大门,这座灯火昏黄的建筑一直都是我心中的某处幻想之地,也是从这里开始,我踏入了一个崭新的世界,一个给了我所有希望,却又完全驳回我所有幻想的新世界。

  坐在好多的大人之间,我都能感受到他们心中的火热。

  各式各样的武魂,绚丽多彩的魂技,以及他们脸上洋溢着的骄傲。

  同样是活在这个世界上,他们活出了一个完全不同于我父母的姿态。

  他们骄傲,自信,富足,自由,强大。

  一圈又一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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