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11章 该隐的记号(3)_《旧约》中的民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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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这个过程要持续六天。在此期间,他不得碰触肉或者盐,也不得观望燃烧的火焰,不得与人说话。他独自一人住在树林里,由一个年老的妇人照看,她给他带来少量食物。他的头上几乎一直涂着泥浆,他不得用手去碰触这些涂在上面的东西。有一群替内印第安人,因为杀戮了居住在铜河一带独立无援的爱斯基摩人,由此认为自己不洁了,于是他们在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要遵守一系列奇异的限制规定。那些真的杀过人的人,严格禁止其做饭,不管是为自己做还是为别人做。除了自己的盘子和烟管以外,他们也不得从其他人的盘子里喝东西或使用其他人的烟管抽烟;不得吃煮熟的肉,只可以吃生肉,或在火上烘烤和太阳晒干的肉。每次吃东西时,他们必须先用赭石把自己的脸从鼻子到下巴,再经过面颊,几乎直达双耳,都涂成红色,然后才可以开始尝一点。

  在俄勒冈和华盛顿的奇努克印第安人中间,杀人者的脸,需要用动物脂肪油和木炭涂成黑色,再用雪松树皮做成一个个小圆环,佩戴在脑袋四周,围在脚脖子上、膝盖上、手腕上。五天以后可以将脸上的黑色洗去,涂上红色。在这五天里他不得睡觉,甚至不得躺下;他不得观看小孩或正在吃饭的人。在净化期结束时,他把自己头上佩戴的雪松皮小圆环挂在一棵树上,据信这棵树会干枯掉。在兰顿湾的爱斯基摩人中间,杀死一个印第安人和杀死一条鲸鱼是同等荣耀的功绩。杀死一个印第安人的人,要从鼻子到耳朵刺上花纹;杀死一条鲸鱼的人要从嘴巴到耳朵刺上花纹。

  两类英雄人物都必须有五天时间戒除一切工作,有一整年禁食某些食物;他们尤其不得进食动物的头和肠子。在澳大利亚中部,当一群阿伦塔人完成复仇,杀了仇人后归来时,他们一直害怕死者的鬼魂,认为鬼魂会一边发出悲鸣号叫,一边像小鸟那样追逐他们。他们在回来后的几天内,不得谈论所做的事,要不断在全身涂上黑色的炭粉,并用绿色的嫩枝装点自己的前额和鼻子。最后,还要在身上和脸上涂抹鲜艳的色彩,这才可以自由地谈论所发生的事;但他们在夜里躺下时仍然必须醒着,留神听那鸟儿的悲鸣,一边想象听到了自己的受害者的声音。

  在斐济,任何一个在战斗中用棍棒打死过人的人,是受人崇敬或有所禁忌的。他要由当地头领用姜黄从头发到脚跟全都涂红。一间棚屋已经造好,接下来他必须在里面度过三个夜晚,在此期间,他不得躺下,必须坐着睡觉。直到这三夜过去后,他才可以更换衣服,除去姜黄的颜色,进入有女人在里面的房子。这些规定旨在保护斐济勇士抵挡被害者的鬼魂。

  斐济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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